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8日電)環保署今天表示,進入列管事業場所從事環保工作必須取得環保證照,且大學畢業生的薪資約在新台幣3萬5000元至4萬5000元;研究生更可高達4萬元至5萬元。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在「環保證照訓練新里程」記者會中表示,5月13日會同內政部等7個部會發布「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」,讓各項環保專責人員訓練、資格、合格證書的取得、撤銷、廢止等共通性事項,趨於一致。 其中,過去只有廢棄物清理場的人員申報不實可以廢證,新的辦法則是不管哪種類別的人員,只要申報不實就可以廢證。 環保署說,新實施的措施還包含放寬多項訓練參訓資格;要求超過3年以上證照未使用的人員,應參加約15小時的到職訓練;1年內專責人員受罰鍰額度累計達該項人員最高額度時,應予廢證;遭到廢證的人員要3年後,才能夠再參訓並重新考取證照。 根據環保署的最新統計,目前約有2萬人左右從事相關工作,未來因應法令修改,將會有更多場所、企業需設置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。環保署說,每年約有1萬人報考,合格率為80%至90%。 取得證照後,大學畢業生的薪資約在3萬5000元至4萬5000元;研究生更可高達4萬元至5萬元,其中科技業又比傳統產業高。10508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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